高薪主播怎么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科技的进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很多个人都喜欢看网络直播,很多直播平台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很多主播的个人收益是相当可观的,在收入增长之后,同样个人的所得税同样增多。那么有什么方式可以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呢?
如果是主播个人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工作室,这样就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了,目前小规模个人工作室的税率在0.6%,加上1%的增值税与0.06%的附加税,综合税率在3%左右。举个例子更加能够说明该政策的优惠性:
主播A是某平台的主播,由于人气火爆,每月的收益有40万,那么一年的收益就为480万,如果该主播正常缴纳所得税的话最高可以累计到45%,那么就是200万左右的税负,但是在园区成立工作室,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平台直接与主播所设立的工作室签约。那么税负为多少呢?
个人经营所得税:480万*0.6%=2.88万
增值税:480万/1.01*1%=4.75万
附加税:4.75万*6%=0.28万
综合税负:7.91万
入驻到园区不需要实体入驻当地,只需要注册到园区提供的地址中即可,由于工作室是属于个人经营的,所以工作室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工作室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后缀,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账户中的资金提取出来都是不需要额外缴纳分红税与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剩余资金可以由经营者自由支配。
想要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我的灵活用工平台《财税》了解!
本文来自: 税收一二三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9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