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已经确定取消了,现在取消核定的主要是2021年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对于之前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通知,需要等税务的后续通知。也就是说2021年之前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可能会保持原有的核定征收政策,也有可能会停止核定,目前这些都没有定数,具体还是要看后续发展。但是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目前已经确认从2021年1月1日全面停止,改为查账征收。
还有一个消息称在上海办理的企业第一年不允许核定征收,只能进行查账征收,第二年能够更改成为核定征收。从笔者的个人角度来说,这是比较困难的,核定征收政策本身是税务对账目不健全的企业采取的惩罚性纳税措施,当企业第一年都能正常做账、申报、纳税。第二年申请核定征收,这并不合理。而且第二年能否核定还要看当地到时候的政策而定。如果第二年当地的政策还是不允许核定的话,第一年企业的等待就相当于白费了。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来分包业务,特别是受票方对增值税税率没有要求的时候,用小规模个人独资或者个体工商户来承包肯定在税率方面更加优惠。上海是咱们全国做小规模核定征收最多的区域,这一次的政策一经推出,很多2021年刚注册的企业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开始在全国寻找其他能够核定的园区。
其实还有很多区域也能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或者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只是没有上海那么声势浩大,一个园区对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是有把控的,最多只能注册500家个人独资企业,这样不管是对园区来说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更加有保障,而且更加安全。
那么现在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对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定率核定,也就是核定企业开票额的10%,按照五级累进制表格进行具体的税率核算,年开票额在100万~500万的税率在0.9%~2.1%。而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享受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0.6%。
除了上述的个人独资与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以外,还有自然人代开的政策。
山东: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为0.6%,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之后综合税率在1.6%左右。
重庆: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为1.5%,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之后综合税率在2.56%左右。
注: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然人代开只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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