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年底解决成本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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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企业公司只要注册了,就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只要开始运营了,就要开始按照规定的所适用的税率进行纳税,其中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占大头的部分,开票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有利润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投资人分红还需要缴纳个税。
现在国家针对企业还是有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各个行业的,各种企业类型的都有。
比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小微企业月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30万,增值税部分免征(限普票),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企业所得税部分,利润在100万以内时实际税率为5%,利润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时,实际税率为10%,利润超过300万,全额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还是非常好的,但这也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部分,那就是成本票,都知道有了相应的成本票才能把实际利润降低,成本票不足,意味着企业的利润虚高,所得税就高,如果是利润超过了300万,那么税率就是25%。
所以《税安》接触过不少的企业老板和财务,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期前的几天时间,非常着急的到处寻找成本票,只为把公司利润做低,降低税负率,达到降税节税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不好找不说,有时候是不合理的。
所以现在企业降低税负可以通过一些地方经济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解决,比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或者自然人代开都可以。
在税收园区成立小规模纳税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然后将主体公司服务部分的业务分流到个人独资企业中,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要求进项成本,直接核定开票额的5%-10%作为利润,然后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经营所得税,综合在0.5%-2.19%之间,其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综合税率在3%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专票普票皆可以开,但是没有法人资格,所以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换之为投资人个人的经营所得税,在完税以后就可以直接进行公转私了,但是前提是能申请到核定征收。
除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外,自然人代开也是一种比较方便快捷的方式,如一些个人和公司发生了业务,取得了收入,公司需要支付报酬,但是这种情况要么是没票,要么按照20%的劳务报酬为收款个人代扣代缴,作为个人来说是不愿意承担这么高的税负的。
因此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就可以解决这种问题,现在在一些缺税的地区,当地也是有核定征收政策,把去代开的个人看作一个个体户的形式,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核定为0.5%,完税凭证1.54%就可以完税了,而且不需要汇算清缴,不需要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个人代开普票给支付方做成本即可,整个流程也是方便快捷,综合税负率低,支付公司也有了成本票,降低了税负。更多详情可关注《税收政策筹划》,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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