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税法改革,用工成本高使得很多中小企业遇到税务难题。为了降低用工成本 ,很多公司通过各种不合规的方式来应对。事实上,通过这些方法非但不能起到避税的作用,反而只会弄巧成拙,触碰相关税法的红线,导致企业“亮红灯”。
个人股东获得企业利润分红时,应依法缴纳20%的股东分红个税,对于企业而言,企业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税以外,剩余利润提出时也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这样就增加了企业不少的纳税成本,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
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大,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合理降低税负,那么股东分红20%也是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合理节税的!
方法有:
1、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将分红转移到个独
个税能申请核定征收,这里“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税率降低,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
案例分析:
某企业高管李先生,年薪200万元,其中,年专项扣除金额为4万元,年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6万元,则李先生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200万-6万-4万-6万)*45%-18.1920≈64.6万,税收压力大!
如果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与用人单位商量,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成咨询服务费等,以公司对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务。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了核定征收个税,核定税率为10%。
那么,李先生需要缴纳税款如下:
增值税:200万/(1+3%)*3%≈5.8万
附加税:5.8万*10%=0.58万
个税:200万/(1+3%)*10%*20%-1.05≈2.8万
纳税总额约为9.18万
节税50余万,节税比例高达90%
企业如何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2、将来作为工资奖金发给股东。
相对红利所得,现在工资奖金按照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减除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在一定金额内所交的个税会相对较少。
3、合理区分股东的消费性分红和投资性分红。
股东个人和家庭的花费其实也有限,如果股东分红的钱是要用于再投资,那么可以考虑用公司持股替代个人持股。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那么这个企业可以将分回的投资进行再投资。
最后提醒,关于20%个人所得税,若是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需要注意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股权受让方是否按规定履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20%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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