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受到委托,提供了居间的服务,在完成了委托之后,获得了相应的居间报酬100万,支付方要求个人提供发票,个人到税务大厅去登记代开发票,一般是按照20%~40%来缴纳个税,完税之后,在年底汇算清缴。
其实我国的居间费收取是受到保护的,但是前提是要签署符合规范的居间合同,这样的居间业务才是合理合法的。并且收到超过5万的费用就需要按照最高的40%来缴纳个税,这样一来100万的收入就要缴纳40万的个税。
肯定有很多人是不愿意的,那么有什么方式可以合理合法的少交税呢?
首先就是长期有居间业务的,这种情况可以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来申请核定征收,用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去签订居间合同,这样就能直接用园区核定后的税率来交税了!
目前小规模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免增值税的,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恢复到了3%了,而地方对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核定的税率在0.9%!简单来说就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话,只需要缴纳0.9%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就能直接支配剩余的资金了,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都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第二个方案还是用自然人代开,不需要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在一些对自然人代开有优惠的园区进行代开,不是按照20%~40%来缴纳个税,在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需要做临时税务登记,代开缴纳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不是个人劳务所得,园区对个人经营所得进行核定之后,个人经营所得税仅为0.7%,也就是开100万的票,需要缴纳的税负为7000元,发票由地方税务大厅出具,并附有相应的完税证明。开票时间且1-5个工作日,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即可,本人可不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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