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可不少。不过,由于我们虽然是实际的税负承担者,但并不需要我们直接把税款上交国家。
所以,我们自己都可能不知道自己实际缴纳了多少税款。
当然,我们唯一对于“税”有实际感受就是个税了。个税不仅可以影响我们的“钱袋子”,更能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呀!
个税计算方法实例
应纳个税=(年度综合所得-60000-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需要纳税
虎虎的年收入是375000,一年专项扣除是64000,专项附加扣除是29000。
虎虎年度应纳个税=(375000-60000-64000-29000)*20%-16920=222000*20%-16920=27480。
由于虎虎没有其他的收入项目,就会导致他预缴的个税等于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在这样的情况下,虎虎其实也不需要进行个税的年度汇缴清算了。
2、不需纳税
虎虎的年收入是55000。应纳个税=(55000-60000)=-5000。无需纳税。
当然这里的收入比较低,就连60000基本扣除都没有超过,自然达不到缴纳个税的情况。
其实,一般的情况下,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如果超不过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三者之和,就不需要缴纳个税。
我们可以使用上面需要纳税的数据计算以下,你就会明白了。
可以扣除的总金额=60000+64000+29000=153000。也就是说,虎虎的工资收入低于153000时,就不需要缴纳个税。当然,由于虎虎的实际工资高,所以专项扣除的金额会高一些。
但是,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年收入在120000以下的时候,基本都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当然,这个标准还是不低了!
纳税人在有多种收入的情况下,如何计算个税?
虎虎在上面的例子里面,都是假设大家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并且没有其他项目的收入。但是,我们要明白在《个人所得税法》当中,明确规定了需要缴纳个税的收入类型有9种。我们获得多种收入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
在9种收入类型中,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缴清算的有4种(即:稿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种的计算方式,就是虎虎举例子的计算方式。
而其他5种收入是不参与年度汇缴清算的。具体计算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实际计算方法如下:
1、经营所得
个税的经营所得和企业所得税类似,需要单独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既有综合所得还有经营所得的时候,经营所得不能扣除基本费用。如果没有综合所得,不仅可以扣除60000的基本费用,也能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合法扣除。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计算税款时不能扣除任何费用,税率为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实际发生时,直接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即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按次计算,不用汇缴清算) x20%。
3、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的税率是20%,但是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方式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1)收入≤400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小于等于800)-800。
准予扣除项目主要是一些税费;修缮费用可以分配到各个月,但是每个月的扣除额不能超过800。如果是6500,就需要分9个月进行扣除;800属于固定扣除项目,和修缮费用没有关系。
(2)收入>400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小于等于800)] x(1-20%)。
这个计算公式和上一个的差别就是,扣除费用从800,变成了20%。
4、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公式还是很简单的,唯一的难点就是财产原值以及合理费用的确认。
5、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偶然所得不需要扣除任何费用,同时需要每次获得收入时,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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