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都是行业内比较喜欢的节税端口,通过把自身收益导入到这两种端口至中,这样主企业就可以在税务申报的时候进行很低额度的税务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每年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300万实行定额管理,基本可以判定,纳税人不具备建账能力,而且应该是只有一两个固定大客户,但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就只是零星销售。
虽然有定额但实际开票数额大于定额,肯定不能以定额为计算依据。
金三个体定额、开票和计税依据的关系如下:
自行开具发票的条件下,如果开票数额大于定额,那么以实际开票金额为计税依据。
没有自行开票的条件下,定额+代开发票金额为计税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如果不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由于超过了起征点30万/季,增值税实行全额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常用的两种征收方式为核定利润率,与定期定率
一、核定利润率方式
⑴增值税:全年应缴增值税=(每月定额×12+300万)×3%
⑵个人所得税:
实行定额管理,个人所得税应该也是核定征收
因此:
季度预缴=(定额×3+季度代开发票金额)×核定征收率
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定额×12+300万)×核定征收率
如果是适用应税所得率核定: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定额×12+300万)×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季度按3个月数据计算即可。
根据应税所得率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套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
二、定期定率
以我市经济开发园区为例(详情——私信)
增值税:300万÷1.03×3%≈8.737万;
附加税:87378.64×0.18≈1.57万;
个人所得税:300万÷1.03×0.9%≈2.62万;
税金合计:12.92万;
注意:个人经营所得税表中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应缴税的利润,不是销售收入。
其中:核定征收率、纳税所得率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本文来自: 节税有道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