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哪些情况属于虚开发票?防范收到虚开发票的方法有哪些?

说起发票,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与我们的各项社会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发票的开具不仅有着规范的管理要求,更有着严格的法律约束。

生活在法治社会的我们,就更应该懂得发票使用过程中不可触碰的红线。下面虎虎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发票违法行为之虚开发票。

增值税:哪些情况属于虚开发票?防范收到虚开发票的方法有哪些?

哪些情况属于虚开发票?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注意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属于界定的基本要素。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即不仅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属于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一条把中间人也纳入了虚开发票的范畴,这里面又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职业的,即以此为赚钱的方式,在开票方与受票方之间充当“掮客”的角色,赚取中介手续费,这种属于知法犯法;

另一种是恰巧知道有多余发票的企业和缺少发票的企业,以帮朋友忙的想法变成了介绍人,这种行为多属于不懂法所致。

增值税:哪些情况属于虚开发票?防范收到虚开发票的方法有哪些?

虚开发票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1、“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票方存根联、记账联上填写较小数额,纳税时出示记账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

2、“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账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接收发票的一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3、“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4、“对开”发票,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

5、“环开”发票,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

增值税:哪些情况属于虚开发票?防范收到虚开发票的方法有哪些?

防范收到“假发票”的方法有哪些?

1、交易前—知己知彼,防患未然。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问题,有意识地规避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

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2、交易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3、收票时—火眼金睛,识破风险。

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

4、交易后—留存证据,避免损失。

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每个纳税人,都应当谨慎对待每一张发票,不可为眼前小利,触碰虚开发票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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