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复合计税的有哪些,白酒竟然要“偷跑”(白酒消费税计算题目)

在营改增以后,企业的一般业务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而消费税和增值税不同,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而是只征收涉及高消费的部分。

不仅如此,消费税的征税方式也是比较特殊。消费税不仅有从价定率计税方式和从量定额计税方式,而且还有复合计税。

消费税:复合计税的有哪些,白酒竟然要“偷跑”

复合计税的有哪些?

复合计税的有卷烟和白酒。消费税的主要计税方式,是从价定率计税。复合计税的情况比较特殊,只有卷烟和白酒这两个明细税目。复合计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白酒只在生产环节征收一次,而卷烟不仅在生产环节需要消费税,还会在批发环节加征一次。

举例说明:

公司主要的业务是生产销售白酒,在2021年6月份,对外销售的白酒是45吨,销售额是30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可知,白酒消费税的税率是20%+0.5 元 /500 毫升。

公司6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300000*20%+45*1000*2*0.5=105000。

在计算白酒需要缴纳的消费税时,我们一定要把计量单位进行统一。白酒一般在销售时使用的是“吨”,但是税率里面使用的毫升,不换算单位根本不能进行计算。

消费税:复合计税的有哪些,白酒竟然要“偷跑”

白酒消费税按 " 度 " 征税能否落地?

关于白酒消费改革的问题,其实一直就没有停止过讨论。不管以前大家考虑的都是,消费税后移的问题。即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征收,后移到零售环节征收。

毕竟,白酒的出厂价要比零售价低太多了。不仅如此,白酒生产企业为了可以减少税负,一般都会设立专门的营销公司。这样白酒企业可以把出厂价订的很低,而通过营销公司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这样不仅可以少交消费税,还能保持不错的利润。

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在2021年6月23日也是出现了,关于白酒消费税改革的可能方向。就是说,有专家建议白酒可以按照度数设定不同的比例税率。

对于这个问题虎虎认为,白酒按照度数计征消费税的问题,并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酒文化,还是很浓厚的。但是,白酒的价格和度数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就拿茅台的价格来说,它就是高度白酒的“天花板”。但是,高度白酒里面,不仅有高端酒同样也有平民价格的。

而白酒的度数低,不一定价格就低。像洋河、舍得以及五粮液,在高端产品里面一样有低度数的白酒。

所以说,白酒消费税按 " 度 " 征税的改革,基本实现不了。在虎虎看来,白酒消费税后移的可能性还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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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征收消费税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消费税由于不能抵扣,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单环节征收。既然是单环节征税,自然在生产环节最易控制消费税的征收问题。

卷烟一开始也是只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后来才增加了一个批发环节。这样意味着,卷烟需要交纳两次消费税。

卷烟当中税款的占比还是很高的,毕竟卷烟本身生产环节消费税的税率就不低,还需要在批发环节加一道消费税。另外,卷烟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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