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可以灵活决定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奖金是什么(年终奖要不要并入综合所得)

个税在改革之后,总体的税率虽然变化不大。由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增加了,整体的税负还是有所下降的。现在个税的征税方式,也是从单一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在年度汇缴清算的时候就可以进行选择。

个税:可以灵活决定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奖金是什么

可以灵活决定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奖金是什么?

可以灵活决定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奖金,是职工的年终奖。《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对于这个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了这个政策只能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

从2019年开始,个税的征税方式进行了巨大的变革。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是进入了综合所得的范围。个税的计税方式也是发生了改变。

在这样的情况下,职工的年终奖金在符合情况下,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进行汇算清缴,也可以选择进行单独计税。这个选择权在职工手里。由于年奖金在发放的时候,肯定需要预缴个税。所以职工在个税年度汇缴清算的时候,按照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就可以了。

个税:可以灵活决定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奖金是什么

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怎么选择更加划算?

职工的年终奖之所以可以自己选择计税方式,就是因为你的选择不同,实际承担的税负出出现差异。

正是由于个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会存在临界点的。就是说当公司给职工多发1块钱,反而会出现实际到手里的工资更少的情况。这就是因为虽然实际工资少一块钱,但是需要交纳的税款少;多一块钱,反而由于税率提高的问题,需要承担更多的税率。在这样的极端情况下,工资多实际到职工手里的钱,反而更少。

这个时候,职工如果有一次性年终奖,在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就可以在手机端进行测试一下。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承担的税负低,选择哪种计税方式就可以了。

现在2020年的个税汇缴清算依然没有结束。《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这个规定里面,也是具体规定了截止的时间。大家没有处理的,不要忘了在2021年6月30日把自己的个税汇算清缴处理一下。说不定,你还可以获得一点意外之财呢!

个税:可以灵活决定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奖金是什么

合理设置年终奖可以达到节税的目地

这个政策其实就是税收优惠,我们要是要的好也是可以达到节税的目地。因为这个是国家给大家的优惠,你不管用不用,它都会在哪里的。

当然,如果我们在预估职工的年度工资以后,也可以根据税负的不同,把工资合理的分为两个部分。即平时发放的基本工资和年底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这样我们就可以把这个政策,用到极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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