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公转私”这个词,每一位老板和财务人员都不陌生,而且很有可能谈虎色变。
特别是在两年,尤其是经过去年税收的大动荡,现在网上铺天盖地的信息或多或少都关乎着私人账户收款的问题。
因此,每一位财务人员都蛮害怕“不明事理的”老板要求公转私,转了就有可能会引起税务的察觉,引来税务稽查;不转就有可能会面对老板的责难,严重可能得丢掉工作,因为在“这样”的老板的眼里,这点事都不能完成,就没有必要待在这样“高薪”的岗位了!
另外,这些老板心里可能会在想:公司是自己开的,赚到的钱不都是收进自己的口袋吗,为什么转钱到自己的卡里还要被查?”
听着这样的抱怨,语言上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但是根据规定,这就是不合法。既然在中国开公司,获得经营的利润,那么就是得根据税法的规定,想要拿到分红,就要经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两道门槛,才能到达老板的荷包里面。
但是经过了这两道门槛,赚的钱,最后可能就是剩下一半了。
那么如何“公转私”才能少缴纳点税款,而且又是合法合理的情况呢:
第一种方式: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很大,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少数民族自治区,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去到这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进行注册公司。
这样子,所要缴纳的税款就会变得特别少,而且可以光明正大地转到老板的私人账户上。
第二种方式:个人独资企业
现在已经成为了历史的“带货一姐”,其是因为在成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并在上面栽下来了,那是因为没有真实的交易,而且有虚假开票。
如果在真实的业务之下,根据政策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交完税款之后是可以将公司赚到的利润通过公转私的方式,转到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的私人账号上,这是被允许的。
但是得注意一个点,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中很多业务是无法开展的,通常会用个人独资企业与主体公司以交易的形式形成贸易,来转移利润,然而这个交易在正式稽查的时候很难被认定为是真实交易,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基本就是个空壳公司。
因此,更多的时候,还是得注意:真实交易“,而且我国的税务稽查是强调“真实交易”的。
以上就是两种“公转私”的方法,只要操作得当,不仅风险较小,而且收到的分红也会尽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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