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显示,江苏快豹物流有限公司、江苏万志物流有限公司、江苏中飞物流有限公司、江苏迅泰物流有限公司、江苏云源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物流公司经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核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查无下落。结合征管信息系统查询及银行资金交易信息调查,认定自设立登记以来,在没有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江苏快豹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发票金额合计1564300.18元、税额合计140787.02元、价税合计1705087.20元。
2、江苏万志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发票金额合计2445534.85元、税额合计220098.15元,价税合计2665633.00元。
3、江苏中飞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金额合计1926955.99、发票税额合计173426.01元、价税合计2100382.00元。
4、江苏迅泰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不含作废),发票金额合计1203669.73元、发票税额合计108330.27元、价税合计1312000.00元。
5、江苏云源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不含作废),发票金额合计531192.67元、税额合计47807.33元、价税合计579000.00元。
本文来自: 税筹圈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5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