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税三稽罚〔2022〕13号文显示,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处罚款368311.70元。
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1、2019年1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旅游费870000.00元;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家电费、服装费、物业费等合计617000.00元;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服装费、装饰材料等合计165019.23元。以上费用与该单位取得收入无关,系股东以发票报销的形式取得分红款,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2020年1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年会手机奖品205000.00元;2020年2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年会手机奖品6600.00元,均为年会抽奖发放给员工的手机奖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酒水费用187999.99元,为购买茅台酒对外赠送;列支礼品费440000.00元,为购买黄金对外赠送;列支超市卡98000.00元,为购买山姆超市卡对外赠送。以上对外赠送的礼品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视同销售。
4、2019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中介服务费列支费用200000.00元,未取得发票等合法凭据且无法补开。
据公开资料显示, 西子联合是一家以装备制造为主,跨行业经营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旗下产业涵盖电梯及电梯部件、锅炉、航空、立体停车库、起重机、钢结构、房产、商业、农业、投资等多个领域,是中国500强企业之一,现有员工近万人。2020年集团业绩再创新高,营业收入达3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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