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庭夫妇的公司转移或隐匿资金,涉嫌传销被查。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之前张庭有9家公司在同一日注销,而且时间成立不到一年。估计是因为今年的大数据查处出来很多偷逃税的行为,所以张庭夫妇把相关的公司都注销掉。
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这对夫妻利用人们的心理赚取的钱财终究会暴露出来。
现在明星带货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做到了张庭夫妇地步真的是凤毛麟角,能完全利用起圈内的人脉站台,而且成立的大量的公司机构,从一日之内就注销了9个公司,就能够证明其公司机构肯定只会多不会少,并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制造了无数营销话题。
而现在“这一天”如雪崩般到来,猝不及防,“微商女王”神话破碎后最终露出的谜底。
真的是很多的宝妈、学生就是被微商欺骗了,而且张庭直播间卖的商品都是三无厂家……要质量没质量,要效果没效果,东西很难卖出去的,只有发展下线才能回本。
这就是传销,其有三个明显的特征:入门费、拉人头、计酬方式。不以卖货为目的,一味地发展下线。虽然界限很模糊,但是总结就是:重心在卖货的是正常销售,重心在卖人头拉下线的是传销。
经过此事件,灵活用工平台认为明星带的商品,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因为他们有无懈可击的人设,再加上自带流量效应,与传销结合更具欺骗性,做啥都是一呼百应、众人相随。
而且很有可能,有粉丝被欺骗了,还有部分粉丝还站出来替他说话:你伤害了我,我一笑而过。
网上呈现出来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要明白,人和人面对面相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实的一面。所以,不要为了讨好别人而放弃自己,爱自己才是最好的!特别是养一双看破“黑暗”的双眼。
那么为张庭夫妇微商产品站台的明星,要负法律责任吗?
像林志玲、罗志祥等人是宣传的性质,那么就必须使用过该产品,否则就是虚假宣传,根据法律规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产品站台则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这得看具体的行动,若只是互动等行为,很难去定性这些行为是否起到了销售的作用。
而陶虹之前作为股东,可能其本人会存在违法的重大嫌疑。
更多的“真相”,请多关注灵活用工平台!
本文来自: 老账人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5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