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税筹圈获悉,2022年1月份以来北京市多家劳务与人力资源公司被税务局处罚。而处罚理由主要是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和少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等原因。
1、北京泰和顺达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罚款19266.4元。
2、北京蓝色蜂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140507.4元。
3、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313425.46元。
4、北京创新永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罚款9956元。
5、北京市顺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罚款1452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本文来自: 税筹圈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5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