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显示,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处171,132.08元罚款。
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违法事实一:该单位于2020年7月收到合同终止补偿金4,000,000元,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违法事实二:该单位于2019年3月以交易定价520,000元出让杭州橙箱餐饮有限公司10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517,391.78元,转让时点净资产为573,058.54元。该单位当月应确认投资收益55,666.76元,实际已确认投资收益2,608.22元,未按规定确认股权交易对价低于净资产部分投资收益53,058.54元。
违法事实三:该单位于2020年3月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为其他公司垫付的款项2,000,000元,与实际经营无关,上述支出已于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未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
以上合计应补税款242,264.15元,其中增值税226,415.0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849.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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