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税网统计,截至目前已超30家平台企业获得山西省内委托代征资质。大多数委托代征资质主要集中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值得注意的是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或参股的多家企业获得代征资质。
山西省委托代征范围主要分两类:
1、与代征单位签订合作合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
2、会员通过平台取得的相关收入,应代征的增值税及附加和按生产经营所得的应代征的个人所得税。
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增值税会员通过平台取得的相关收入,征收率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现行政策执行相关优惠,按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现行政策执行相关优惠,按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按现行政策执行相关优惠,按增值税的2%;个人所得税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代征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现行政策执行相关优惠。
山西省发文鼓励平台经济发展
为了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山西省于2021年2月20日印发了《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明确加强财政支持。2021至2025年,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山西综改示范区)2020年税收省级分成为基数,省财政将每年省级分成增量部分全部返还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支持山西综改示范区结合平台企业情况统筹制定招商引企奖励政策。
在创新税务服务方面。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开展平台经济税务管理服务创新试点,为平台企业以及平台内经营的自由职业者提供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等适应数据要素特点的税收服务,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平台企业投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加快电商平台发展方面。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巨大、商业模式独特、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对平台交易规模超过5亿元、同比增速达50%以上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通过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2021年9月10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发布《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引进总部经济企业落户发展意见(试行)》,《意见》共分扶持对象、扶持政策、政策实施兑现、附则四个部分。扶持对象主要是新引进落户的省外现代服务业、零售业等领域,落户当年能够进入“四上企业”库的总部企业;扶持方式是由招商服务中心对接,通过项目入区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研判,通过协议确定企业扶持政策和后续考核要求;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落户及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奖励等。其中,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落户及贡献奖励重点对新引进总部企业,自落户之日起前两年给予对区财政贡献额95%奖励,后三年,根据企业增长速度以及对示范区贡献情况,予以50%-90%的分档奖励。
【知识普及】
什么是委托代征?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随着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推出,依托委托代征模式的灵活用工与自由职业结算服务平台呼之欲出,其核心就是解决金税系统合规性要求。
目前包括天津、湖南、山东、河南、江苏、辽宁、江西、山西、四川、广西、安徽、甘肃等在内的十多个省市地方税务机关已授权多家平台企业开展委托代征业务。
委托代征需求源于自由职业者群体,随着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群体越来越庞大,一人多职业的情况极为常见,例如:物流人员可能同时为几个物流公司服务,网红主播也同时在多个平台直播。目前委托代征市场用户群体要是出行、网络营销、电商、直播、众包、即使配送等领域。
附:山西省委托代征资质企业名单
本文来自: 税筹圈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4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