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税网获悉,近日,民营银行“辽宁振兴银行”发布停办柜面和ATM现金业务的公告,公告称为集中资源提升电子银行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经主管人民银行批复,我行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停办柜面现金存取、零钱兑换、残损币兑换、自助设备存取等现金业务。
无独有偶,1月28日,另外一家民营银行中关村银行发布公告称,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该行将于4月1日起停办现金收付业务,停办渠道包括营业网点柜面和该行ATM机自助渠道。4月1日起,客户可通过该行手机APP、营业网点办理除现金收付以外的其他各类业务;确需现金服务的,客户可通过该行转账至他行办理,该行免收转账手续费。
该行客服表示,停办现金收付是指客户无法持银行卡在银行柜面存取现金。客户可以照常在柜面办理转账业务,如果客户需要现金服务,可以通过手机银行APP或网银转账进行。
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范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具体细则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查看。其中,有几点与个人存取现金、汇款、购买基金等息息相关的内容。
《办法》第十条明确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一切都是为了防范洗钱犯罪,因为”现金”具有匿名特性,银行无法跟踪现金的来源和去向,使现金成为不法分子漂白资金的首选,所以现金业务的洗钱风险自然较高。
央行在答记者问里也明确说了:随着国内金融业务发展创新、国际反洗钱标准不断变化,现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发挥反洗钱在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等领域中的作用。
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上述行动计划特别提到,要加大力度惩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犯罪,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国家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
大量使用现金除了存在洗钱风险外,还会造成偷税漏税的行为。对于普通人而言,只要资金来源合理合法,存取5万以上都不会有任何影响,当前我国电子支付也足够方便,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使用大量现金,所以大家不必要太担心。
来源:新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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