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灵活用工合同书最多签订两年。但是,如果用工单位需要延长合同期限,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需要提前30天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此外,灵活用工合同的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也就是说,灵活用工合同最多可以连续工作四年。
灵活用工合同是一种相对灵活的雇佣形式,一般适用于季节性、临时性、周期性或者特殊性工作。这种合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就业机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灵活用工合同并不等同于雇佣契约,用工单位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灵活用工合同,劳动法还规定了其他多种合同形式,如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合同等。不同的合同形式适用于不同的用工需求,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
总之,灵活用工合同最多签订两年,并且只能续签一次,最多可以连续工作四年。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维护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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