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给大家梳理了关于法人的相关知识之后,灵活用工平台的后台又多了许多关于法人的咨询。
“请问灵活用工平台,目前我自己有一家小型公司,我是法定代表人,最近打算跟朋友合作开一家新媒体公司,我还能再担任这个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一个人注册公司的数量是有限制的吗?”
其实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讨论,今天灵活用工平台就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首先我们来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
为了使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较为普见的有限责任公司区分开来,在市场主体的登记上,一人有限责任的公司类型被描述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而通常的有限责任公司则被描述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关于大家都好奇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开设一个一人责任有限公司。
虽然规定是不再允许一个自然人开设第二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其可以选择成立除此之外形式的企业,并可以承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股份公司
一个自然人可开设投资多个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老板们如果已经自己开设投资有一家一人公司,又还有做其他投资的打算,灵活用工平台建议可以选择与亲友合伙开设公司。
新公司方面,只要合伙人在股权比例上做好相应的规划,是可以达到自己控制公司运营的效果的。
3、一人独资、个体工商户
在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方面,这两种组织形式均无法定代表人资格,我国法律也没有限定一个自然人能开设多少个。
对于投资这两种组织形式的老板们来说,风险会更大,并且由于受到相关限制,可能会面临不能涉足某些行业的情况。
投资这两种组织形式的优势也十分明显,比如设立、变更等都十分灵活方便,面对市场行情的变化,可以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同时,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人员配置需求比较简单,适合业务规模较小的投资者。
当市场情况良好的的时候,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选择设立分支机构,扩大经营范围,也是能达到提高盈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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