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然人税局代开呢?
现在有很多自由职业者,指的就是自己雇佣自己,可以是作家、设计、会计等,不属于任何组织的人,也不向任何雇主作出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他们只会遵从自己内心,随心工作的人。
因为他们向往自由,所以只是在闲暇时间赚点外快,因此是更加地倾向于灵活的就业方式。
那么他们作为个人,服务于一些企业之后,获得了相应的报酬。如果金额是比较小的,是没有超过增值税起征点,那么企业就可以直接支付,然后也可以申报代缴个税;但是金额超过了增值税起征点,就需要自然人去税局代开发票,也就是开头讲的是自然人税局代开。而这种代开是可以自己去,也可以是企业拿自然人的身份证去开票。
灵活用工平台就此来分享一个例子:
如果有一个人有一笔居间费是20万,那么这个金额是超过了劳务报酬4000元,就需要按照8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为16万,对应的税率是第三级的40%,也就是5.7万。
所以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7万。
因为个人获得劳务报酬,在税务局是以个人的名义开给企业的,一个月的金额高于4000元时是需要按照80%计入应该纳税的所得额,并且再次根据税率的阶段来扣除一些金额,具体阶段如下:
一个月应纳所得税不超过2万的部分适合20%的税率,扣除数为0;
超过2万到5万的部分适合算30%的税率,扣除数为2000元;
超过5万的部分就是适合40%的税率,扣除数为7000元。
因此,结合例子来讲,这样的方式缴纳税款的税率是真的比较高!
而灵活用工平台知道一个方法,如果条件符合的话,可以省下一笔不菲的费用。
就是有一些园区可以申请自然人开票,可以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综合税务只是1.56%,而且也不需要年度汇算清缴。更加让人省心的一点是,需要的材料非常地简单,开完票就可以打印完税凭证。
那么上面的例子20万,税负算下来也就是3120元!
这一对比,是不是觉得如果是按照经营所得计征得很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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