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老板都有过这样的体会:
取钱,比挣钱还难!
此话怎讲呢?就是说,明明自己的公司赚钱了,老板却不能随意取用,每次想拿自己赚的钱都得和“做贼”一样提心吊胆……确实是蛮惨的。
公司的财务就更发愁了!老板一开口要转钱,财务心里就开始犯难:转过去,担心被税务局找,不转呢,老板找,可谓是进退两难。
“公转私”一直都是个比较敏感的话题,究竟何如处理好这个问题呢?
之所以说“公转私”较为敏感,是因为它既有合理的允许范围,又有严令禁止的操作。
灵活用工平台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在这些范围之内,公转私是被允许的。
公转私合法的情形大致有如下几点:
但有些时候,公司财务人员面对的情况就比较为难,特别是老板的财务管理意识不是特别强的时候。
比如老板外出商谈业务时,和某个投资顾问聊得投机,于是立即电话公司财务人员,要求将公司账上1000万闲置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拿来进行私人投资。
首先,老板们必须得明白,这样的行为是被禁止的,甚至是违法的——违反了《刑法》的“挪用资金罪”,去年,相关条例就有了新的修正:
根据法律法规,如上述案例中的情况,老板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并没有经过企业其他股东的表决,并且转出资金金额不小,即使财务人员将借款登记在老板名下,该行为也已经达到挪用资金罪的定性条件了!
企业经营中一定会面临各种各异的问题,有时甚至是法律红线,因此,不管是财务人员还是企业负责人,都必须要知法守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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