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这句话就很适合张若昀最近的情况,因为他又被他的父亲带上,感觉又要变成“负”二代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据某查App显示,张若昀的父亲张健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4400万人民币,之前张健已有多条被执行人信息,现在累计执行总金额近2.9亿元。
消息一起,引发众议。
因为被执行人是张健,而不是张若昀,但是如果没有把张若昀带上,这件事就默默地沉下来了,只知道被执行的名单上默默地又多了一个人。
但是把张若昀带上了,好像也无济于事,因为在张若昀很小的时候,张健就和他的母亲离婚了。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张健的债务与张若昀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虽然是有着血脉的父子关系,但是在法律上却是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父债子还”不是没有边界没有限制的,只有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时,才需要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说子女放弃继承,或者父母所负债务超过子女所继承的遗产,则子女对父母所负债务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其实在此之前,张若昀曾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正式起诉父亲张健,不过,张若昀已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那么张若昀为什么要起诉自己的亲生父亲呢?
就是因为张若昀二十多岁的时候,准备进军娱乐圈,这就与他的父亲张健有了商业上的沟通,而且他的父亲让他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之前张若昀和张健,一起成立一家影视公司,但是后面张健就退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行列,把公司交给了张若昀。
也就是说,张若昀成为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今公司背上12张诉讼,欠款3464万,所以张若昀就想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其实,聪明的老板们都知道,开公司一定不能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虽然看似掌握公司一切大小事,但也把所有的风险,都留给了自己,一旦公司有什么风吹草动,法定代表人都跟着遭殃。
所以不当法定代表人,只掌握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也能够在背后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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