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建筑企业的利润非常可观,但一直以来,建筑企业的税收压力使许多人望而止步,加上现在对建筑行业越来越严格的监管,很多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感叹:工程越来越难做了,钱越来越难赚了!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税负高,主要是由于缺乏对应的进项成本票,并且建筑企业的用工需求大,但人员流动大,导致劳务成本无法入账。
那如何解决建筑企业综合税负高的问题呢?
一般来讲,从增值税方面,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企业作为上游购货对象等等方法,这些都需要企业在经营之初就做好规划,如果你已经是成熟的企业,已经注册了公司,有什么好的税务筹划方法吗?
其实可以合理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利用国家地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建筑企业综合税负,具体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法实现:
1、有限公司(总部经济模式):
在花生财税的园区,建筑企业可以享受地方税收奖励政策,具体奖励比例如下: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税额的30%-60%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税额的30%-60%奖励
案例分析:
某实业公司在税收优惠区成立分(子)公司为例:
假设2022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对企业的扶持数额如下:
- 增值税奖励1000*50%*50%=250万
- 企业所得税奖励1000*40%*50%=200万
- 2000万税收,可获得450万的扶持奖励
2、个人独资企业户(核定征收):
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体税率如下:
增值税税率: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给予的政策支持,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税率:0.1%
个人所得税附征率:0.1%-1.5%(小规模纳税人)
综合税负:1.2%-2.6%
写在最后:依法缴税是每个纳税人的应尽义务,企业想要降低税负,必须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一定要在企业业务发生之前进行,切不可事后规划,这样就属于偷税漏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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