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利好政策,居间费、工程款终于有了应对之法
建筑行业如果由总包来承接一个项目,如果总包在将业务分包出去,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如业务中的人员、机器、设备、辅助材料、措施、费用、管理费等都包括在内,但承揽分包的企业并不能完全提现出来这些费用,例如承揽项目的居间费,以及一些设备租凭等等。
这种情况就对企业的税负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不仅会因为进项不足造成的增值税过高,还会因为缺少成本票而造成企业所得税过高,对我们财务人员做帐也比较被动,涉税风险太多不过咱们企业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这样做的: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园区成立分公司用总公司的资质承接业务,设立的分公司在税收洼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当地政府财政激励支持!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而对于缺少成本的建筑企业,例如高昂的居间费之类的,居间费多数是因为居间人不愿意开具发票,因为税费太高,这也会导致企业无票支出,缺少成本,面临多缴税,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头疼的事,那么这种税务问题有办法解决嘛?
答案是有的:那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业务分包
建筑企业可以将一些无法或难以获得进项成本发票的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如: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设计、劳务服务、工程管理、工程技术服务等)
这里以开票5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为例:
-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
- 附加税: 14.56*3%=0.44万
- 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
- 实际纳税额 : 14.56+0.44 +10.44= 25.44 万。
个税税负:2%,综合税负5.08%!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总结:
具体的节税方案要视企业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为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建议找专业人士为企业量身定制节税方案,确保合法节税!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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