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而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税务和公安部门稽查的力度和手段也是一次比一次严,犯罪违法行为终是难逃法网。
从2018年4月四部委启动打击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专项行动开始,企业虚开明显越来越无处遁形。
2019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在北京召开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预示新一轮税务稽查又来了!
赚大钱的老板一定是有眼光的,一定是敬畏法律的,一定是不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目前很多企业都面临成本票缺失的问题,交易是真实的,可就是不能取得发票。
尤其是建筑设计、医药代理、软件开发、广告传媒类的服务型企业。比如工资、代理费、推广费,但这些都是企业实际办公的真实成本。对于这样的企业形式,要如何有效降低税负呢?
一般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三种,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和扣缴计税方法。说到“进项”,以及进项票,那么重点考虑一般纳税人。当然,实际中很多时候,可能并没有对“进项票”和“成本票”做严格的区分。以下主要考虑一般纳税人缺少进项的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缺少成本票的问题,再以后进行专项探讨。
这里建议:千万不要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以下几点来解决:合理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1、安排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到有税收优惠的地方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让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一些公司业务,不仅节税而且合理合法。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我工们合作的工业园区为例
2、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5%以内;
增值税:3%(专用/普通发票)
附加税:0.6%(附加税为增值税的11%)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0.9-2%
企业所得税:免征
案例分析:
这里以开票5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为例:
-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
- 附加税: 14.56*3%=0.44万
- 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
- 实际纳税额 : 14.56+0.44 +10.44= 25.44 万。
个税税负:2%,综合税负5.08%!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某实业公司在税收优惠区成立分(子)公司为例:
假设2022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对企业的扶持数额如下:
增值税奖励1000*50%*50%=250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1000*40%*50%=200万
2000万税收,可获得450万的扶持奖励
总结:
营改增的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降低税负。对于劳动成本高劳动密集和智力密集的服务行业而言,人力成本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像现代服务行业中的咨询鉴证、建筑施工、信息技术、物流服务等非生产型的服务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反而可能增加。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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