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企业面对最大的问题是税的问题,建筑劳务企业本来体量就大,加之建筑劳务企业前期投资开销大,而这笔开销却无法获取进项,企业实实在在花了钱,却无法做账。
在建筑行业做过的都知道,建筑公司采购成本中总会缺失一些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原因之一就是是中小型建筑业企业的供应商很多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是个体工商户。
从这些供应商那里购买材料,要么不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么自己开具3%的专票,这就造成建筑业企业在采购环节中大大缺失成本进项,不仅增加增值税税负,还加重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为不少建筑公司带来极大的烦恼。
建筑公司缺少进项成本的第二个主要原因是建筑公司的人工成本能得到的较少,多数工人不愿意给公司开具发票,然而人工成本在建筑业工程总成本中所占比例又比较高,一般在20%-30%左右,这部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人工成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负担进一步加重。
建筑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我国建筑行业平均利润率应在10%以上。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建筑企业反映亏损或微利,究其原因,问题就在于建筑业采取的经营管理组织形式和会计核算模式不同。
建筑行业该如何破局,降低税负,增加企业利润?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其中,园区还对一般纳税人有税收奖励: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成功案例
甲公司为一建筑类企业,在2022年完成一个项目,企业利润为1000万元。
⒈普通模式:
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
2.税筹模式:
增值税:1000/1.06*0.06=56.6万
附加税:56.6*0.1=5.66万
个人所得税:1000/1.06*0.1*0.35-6.55=26.47万
税收合计:56.6+5.66+26.47=88.73万
节税高达160余万
总结:
建筑业企业与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问题,政策相对复杂,且某些事项尚有争议或存在模糊地带,建筑业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其中的风险点。同时,建筑行业的老板和财务人员,应该合理利用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
本文来自: 节税有道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2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