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老板会认为公司是自己一创立的,公司的钱理所应当也是自己口袋里的,但在法律上并不这么认为。公司在法律上被称为“法人”,所谓法人也就是说它的财产和人格独立于股东,所以企业所得归企业缴税,股东取得所得归股东缴税。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在分红时,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被投资企业是扣缴义务人。公司的法人股东,按照所得税税率的差额补交所得税。
法律依据之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如果股东真的想不交税的从公司取走现金,可以以借款的形式从公司转走,但是之后股东必须归还这笔款项,不然时间超过一年将会视为股东分红缴纳20%的个税。
“公转私”节税成功案例:
李某是广州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兼任技术部负责人,预估计2019年有300万可以拿走,需缴纳股权分红税20%,即60万。
李某并不想缴纳这么多的税,于是通过“税收洼地”设立一家个人独立的技术开发部(个人独资),原先李某是个人为公司提供实际技术服务的,现通过个人公司与原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300万转化为个人独资的营收入,通过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提现出来。
缴税如下:
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通过核定征收降低税负,企业完税就可以提现。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增值税:300万/1.01*1%≈2.97万
附加税:2.97万*6%≈0.1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1.01*0.6%≈1.78万
总纳税=4.92万
通过举例可以看出该股东想转300万到自己私卡上,正常需缴纳60万的个税,但是通过个独核定只需缴纳4.92万,这差距还是很大的,也为该老板节省了很多钱。
其中,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税收优惠区还有税收奖励: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5%以内;
总结: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的企业财税问题,税务筹划也得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
本文来自: 节税有道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2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