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管系统来了
8月19日,云南省税务局发布了一条通知,该通知信息显示:云南税务局将于2022年9月1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
近期,海南、湖北等地区的税务局也发布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采购计划。
新系统的上线,最明显的就是这2个方面:
1:税务机关利用大数据将税务、社保、工商合并接口,并将公司人员、工资收入等信息相互关联,从而进一步严控涉税风险。
2:个税、社保、收入申报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出现异常,企业将成为税务的重点核查对象。
社保征管系统上线,这7种行为不能再有
1、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保保险登记。所以,职工在试用期,企业也还要为其缴纳社保。
2、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所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也不行的!
3、人事档案没调到单位不买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足额缴纳社保,除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4、不签合同就不交社保
所以不签合同就不交社保是不行的哦。
5、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社保
用人单位不能出现与个人私下约定,用人给予员工现金作为不缴纳社保的补偿,或者是让员工自己去缴纳社保,这是不行的。
6、缴纳最低基数的社保
很多企业要给员工买社保是一回事,但买没没够又是另一回事。很多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保都是按最低基数缴纳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应该按照真实工资应匹配的基数购买社保,也就是说,社保的缴纳费用要随着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也会跟着提高。
7、挂靠社保
个人与公司之前不是劳动关系,却在公司挂靠社保,这种也是不合法的。这将构成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待遇。会有社保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以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那么,企业各项成本开支都很大,税收压力也大,老板该怎么办?
其实,企业可以合理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税负,提高利润!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某实业公司在税收优惠区成立分(子)公司为例:
假设2022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对企业的扶持数额如下:
增值税奖励1000*50%*50%=250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1000*40%*50%=200万
2000万税收,可获得450万的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案例分析:
以小规模利润 500 万开票举例
增值税:500W/1.03*3%=14.56w附加税:14.56*3%=0.44w所得税:500W/1.03*10%*35%-6.55=10.44w
合计25.44w,税负为5.08%
总结:
具体的节税方案要视企业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为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建议找专业人士为企业量身定制节税方案,确保合法节税!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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