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转私”即企业从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而违规的公转私行为往往伴随着偷、逃税违法犯罪风险,为了规避风险,《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公户转账,不得超过200万元;私户转账不得超20万元(境外)或50万元(境内)。
有这6种情况的企业涉嫌违规“公转私”
①规模很小的企业却常有上千万的流水;
②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
③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④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地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
⑤"在金税四期监管下,这种合理合法“公转私”的方式老板们都在用"
⑥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⑦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那么,企业的税负压力大,是否没有办法解决了呢?其实不然。
对于一些想要合理筹划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企业,不通过“私户避税”的话,应该怎么节税才合法合规呢?
企业通过入驻园区,成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以这些新公司对外承接部分业务,通过商业模式的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关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服务类型的发票。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举个例子:
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一年的利润总额为500万,入驻上海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的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约为14.6万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10.5万
整体节税80%以上
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而是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人群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
企业和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公转私的规范性涉及到整个过程,不仅仅是转账这一个步骤。要管理公转私,需要关注整个流程。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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