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业务,销售方开具发票、购买方支付款项,并取得发票,双方凭发票做账,税务局通过发票了解购销双方的成本和收入情况。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发票控税”。由此可见,发票对企业核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很多会计初学者也因此形成深根蒂固的观念:做账必须要有发票、没有发票不能做账。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实务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应该取得发票,但又确实无法取得发票,这种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情形,“其支出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又该怎样处理?中小企业怎样解决缺成本发票的痛点的呢?
一般纳税人缺少成本发票,考虑改变业务模式
①考虑是否可以将难以取得进项票的零星业务进行外包,从而取得合规的进项票。先计算好外包产生的额外成本和能省下的税,是否划算。
②考虑将整个商业流程延长,在税优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的模式。同理,计算好成本,做出对企业最有利的选择。
③考虑缩短供应链,将供应商变成自己企业的一个部分。
个人独资节税: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都是以服务行业为主,和企业发生咨询、策划、技术服务类的业务来往,把缺少进项发票的企业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上面来,这笔资金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缴纳税金以后这笔资金就可以自由支配,是非常方便的,企业在运营中资金流动也非常的快。
案例分析:
某建筑设计公司,2016年收入总额800万,成本2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25%,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利润600万全部业务分流到个人独资企业,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开票额限制为500万,这时就需要按查账征收计算
按照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
假设业务分流500万到个人独资企业则按核定征收计算:
按照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500万*1%=5万
节税高达140余万,节税比例高达90%
企业如何享受核定征收和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call:156–8317-4870】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注:税收筹划是一条长久的一直要走下去的道路,企业要在发展之前,发展中不断的规划企业的路线、税收成本等等。
更多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欢迎私信小编,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本文来自: 节税有道 投稿,不代表灵活用工平台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ti.cn/1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