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赚到钱,要想分给股东,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目前公司分红给个人,个人需要缴纳所得税20%,也就是说公司要分100万利润给股东,股东实际能拿到手的也就是80万元。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私营企业的交易通过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而没有使用企业的对公账户结算的原因(当然这是违规的,属于偷税漏税了,不过现实中只要你有适当的报税,一般税务机关也很少会去深入查询这方面的问题,有点类似于法不责众)。
那么如果企业盈利了,这部分资金要如何才能转到股东的个人账户上,且尽量避免缴纳税费呢?
一般而言,无非以下几种方式
01、发票报销
假设你分红的这部金额并不高,且企业的股东较少(比较好协商),那么分红资金可以通过以报销的方式来发放,比如列支业务招待费、油费、业务拓展费用等等,不过通过这种方式只能解决小部分,你总不能几百万的收入,列支个上百万的费用吧。
02、发放工资
只要税率在20%以下,通过走工资的形式能够省个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旦工资、奖金超过了一定限制(4万)。那么个税税率25%加上所得税扣除25%的结果是19.5%,会接近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所以把自己月薪定在4万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只要做的不太过分,再把妻子、父母请到公司里开差不多的工资,一人一年30、40万。也就可以了。
03、租金费用
这个也是可以解决一部分,但是金额仍然有限,比如股东有房地产(实际没有出租给公司,仍然是股东自用),但是可以签个协议说明把该房地产租给公司了,然后通过收取租金来实现分红,这种解决方式也是有限额的,租金水平要合理。
严格来说,股东出租取得的租金也要缴纳税收,不过很多都没报税,再者报税租金的税收也低于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可以反过来,公司用利润去买车、买房子,这些资产挂在公司名下,但是实际上无偿给予股东使用,现实中也有很多这种情况,这种的坏处就是资产仍然是挂在公司的名下,以后公司经营不善倒闭,这些资产都会被收走拍卖用于偿还债务.
04、股东暂借款
就是股东以暂借款的形式,将公司的资金借走,然后根据股东的需要用于投资,但是这个严格来说,并不算是转到个人账户上,因为公司的账上会一直挂着这笔账目,随时可以要求股东归还回去,特别是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时候,这笔资金也拿回去还债。
05、调整组织形式
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家或者多家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持有了原企业未来运营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以维持长期的经营。通过这个模式调整,原改变商业模式,把原公司的业务分流给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500/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3%=0.44万
个税:500/1.03*10%*35%-6.55 =10.44万
实际纳税额 :14.56+0.44 +10.44= 25.44 万。
那么,企业如何享受核定征和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总结:
股东需要从公司获得的资金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用途,那么需要合理地规划好各个途径,在降低综合税负的同时,一定要保证合法性和合理性
更多园区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欢迎私信小编,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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