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个案例
最近公布的被稽查案例:
某公司2011年账列应付工资科目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员工资2,779,470.00元,销售及相关人员工114500.00元,外勤人员工资1,519,15000检查发现,账列外勤人员发放的工资其中有1,211400.00元无签字记录、转账凭证或收据等有效发放依据。对于无有效发放依据的工资属多列工资1,211,400.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2.850.00元。
为偷逃个税虚列工资,被罚30万元!
2022年,这样做工资,是不行的!
1.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
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
2.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
3.补贴不申报个税
公司没有把发放的节日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税申报。
企业和职工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最高可达45%。因此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违规发放工资的做法。
4.大量员工零申报
自从个税免征额由3500上调至5000后,很多企业就将员工工资零申报了,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和地区行业一比较,明显偏低,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5.虚开发票抵扣
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这是绝对不可取的,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税务部门一定会关注和稽查。
那么,企业该如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合理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在过去的很长时期,作为一种合法的征收办法,确实让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案例分析:
北京某科技公司每年营业额 2500 万,今年需要拿出 500 万出来分红,或者发工资。那么 怎样才能减轻企业税负呢?
该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某某科技中心(网络科技行业)
以小规模利润 500 万开票举例增值税:500/1.03*3%=14.56 万
附加税:500/1.03*3%*12%=1.75万
所得税:500/1.03*0.9%=4.36 万
总额:14.56+1.75+4.36=20.67万,
节税比例高达90%以上
总结:
财政扶持是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就是合理合法让全国企业各地企业入驻进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也成为很多企业理想税务港湾。
更多园区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欢迎私信小编,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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