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为何这么多人选择用它来节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个人独资 企业法 于1999年8月30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 法共 6章48条。该法第2条规定的独资企业的概念是: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 个人财产 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
案例分析:
假设北京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营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北京X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B公司),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公司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公司的综合税率为:26.02/500=5.2%,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公司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26.02=108.54万元。
节税比例高达:108.54/134.56=80.66%。
企业如何享受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在过去的很长时期,作为一种合法的征收办法,确实让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总结: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解决企业进项欠缺的问题,不仅完全的做到了合法,合规,合理。并且还解决了企业欠缺进项的问题。欠缺的那部分进项不用过多的考虑,可以完全通过财政扶持政策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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