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个税规定,个人股东获得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时,依法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最终股东能够拿到的钱大大缩水,不少股东为了规避这部分的税款,往往会采取一些错误的做法,比如向企业借款等,但这样的方式不但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反而还会给企业带去很大的风险,很容易引起税务稽查。
那么,股东分红到底应该如何合理避税呢?在这里简单说一说这三种方式,若想要进行长期专业的安全税务筹划,一定是要从源头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通过发放工资薪金进行筹划
股东也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可以按普通员工为其发放工资,提前提取收益。
通过发放工资薪金进行筹划时,还需要注意,2019年个税改革后,员工的工资薪金按照七级累进制进行计算,适用税率3%——45%,同时,还可以申请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税负,但筹划时应特别注意发放的工资金额,适用税率应低于20%,否则也无法达到节税目的。
二、利用年终奖筹划
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这段过渡期,可以给股东发放年终奖,通过选择合并计算或者单独计算,使得个税总体税负最低。
三、利用个人独资企业等方式筹划
高收入者、股东可以独立出来,在有核定征收的地方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案例分析:
假如某张总取得分红400万,将工资收入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
开票4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需要缴纳多少税金?
增值税:400/1.03*3%=11.6万
附加税11.6万*0.6%=0.69万
个税:40万*30%-4.05万=7.95万
开票400万,总税负为:11.6+0.69+7.95=20.24万
综合税负5%左右,节税高达80%以上
企业怎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总结:
个人经营所得税表中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应缴税的利润,不是销售收入。其中:核定征收率、纳税所得率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更多园区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欢迎私信小编,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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