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大量的进项但出项很少,对企业财务不熟悉的人可能会产生疑惑。事实上确实有一些正常的原因会可能导致这种现象发生,比如,企业建立初期,通常会购进大量固定资产,金额较大,于是产生大量进项,此时公司业务还没开展,自然没什么出项。
这是很正常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企业也应当及时地向辖区的税务机关报备,避免被纳入评估监控对象名单中。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进项表时,在表上专门的栏目中填写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情况,并且在计算税负时,剔除这些数据后再进行计算。
还是其他原因导致出现这种情况:
第一,材料采购与成品销售不同步(比如季节性采购或销售),导致进项多而销项小。
第二,部分销售收入没有入账,导致入账的销项小。
第三,没有采用独立交易原则,使销售价格偏低(如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第四,销售价格定得偏低,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小,因为没有库存的话,销售价怎么都会超过原料的采购价的。
第二种情况说明大部分出项没有及时开票,显得进项很多,存在进行黑市交易的嫌疑,明显是不合法的。当然,我相信贵公司是没有进行某些违法操作的,但是如果收入确认不及时,开票程序不合理,造成进项太高、出项太少的情况,也是有风险的。
企业可以考虑的措施:
针对不同的问题,企业需要考虑采取不同的措施。
(1)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如果是供应商没有提供发票的意愿,那么企业可以考虑重新选择供应商并且进行税收测算之后进行合理的议价。最好是能够选择那些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这样的企业通常提供发出的意愿会比较高。
(2)改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
对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比较薄弱的,需要进行政策制定、相关培训以及不断的强化和监督来改善公司的财务管理状况。当所有员工都有了需要获取发票意识的时候,企业获取发票难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3)特殊项目的处理
对于特殊的情况,企业需要考虑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比如需要采购农产品的尽量考虑到正规的农村合作社进行采购,或者跟散户协商是否能够代开发票。此外,也可以考虑企业自身是否能够取得一些税收优惠,来降低综合的税负。
合理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在全国各地的园区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做总部经济招商引资,这种招商模式是一种注册式招商,并且不需要有实体办公,不但不受企业地域限制,还不需要实体落户,也就是说可以进行跨区经营,但纳税地点在园区属地,因此哪怕是外省外市的企业也可以享受到园区内的财政扶持政策!
园区对注册企业【V:156–8317~4870】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案例分析:
北京某建筑公司今年有一笔2000万的业务,账面利润1000万,有300万是因为进行业务时,上家公司开不了票。
1)有限公司缴纳
这样需要交的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
2)个人独资企业
如果通过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加纳的税就是
增值税300/1.03*3%=8.74w
附加税:8.74*6%=0.52w
个税300/1.03*0.9%=2.62w
合计8.74+0.52+2.62=11.9万
咱们可以看到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解决因为无法拿到票而取得的损失!
节税还高达90%
总的来说,不能获取相应的成本费用发票,会使得企业的税负有所升高,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先要分析缺少发票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主要的问题开始,各个击破,会使企业缺少发票的现状有所改善!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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