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支出取得的各种票据,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抵减企业所得税。但企业取得的成本费用支出票据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且是合理的支出,否则即便是取得了成本费用支出的票据,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具体有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我们以生产制造型企业为例,看看有哪些成本费用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以及满足真实和合法的要求,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一、成本。成本是企业在组织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而取得的各种票据,比如,采购原材料、辅助材料、汽电水,以及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等取得的采购发票等相关的票据。
再比如,生产一线员工发生的工资薪金等相关的费用,不需要外部票据,但需要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工资支付单等内部凭单作为票据在税前列支。
二、费用。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管理企业而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而取得的各种票据。比如,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代销手续费,以及销售人员发生的差旅费、工资和福利费等取得的外部和内部票据。
再比如,企业为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等财务费用而取得的各种票据。
需要强调的是,有些费用即使取得外部凭证,但由于企业所得税有税前扣除的比例限制,也不能按照全额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均需要按照规定的扣除比例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三、税金。税金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以及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附加,既包括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企业缴纳税金取得的完税凭证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的外部票据。
四、损失。损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应为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另外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企业发生经营损失的票据,既包括内部凭据,也包括外部凭据;比如存货损失,需要准备存货盘点表、责任人和保险赔款金额,以及由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等签字的内部处理的管理文件等。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申报时,根据存货资产损失的实际情况,分别向税务机关按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而属于专项申报的存货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五、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所取得的票据。
总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取得的票据,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抵减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取得的成本费用支出票据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且是合理的支出,否则即便取得了成本费用支出的票据,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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