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资金100万元需要存100万元吗?不需要。一方面公司注册实行认缴制,公司注册时不需要缴纳注册资本金;另一方面注册资金并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和现金,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既包括货币资金,也包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公司章程约定的认缴期限内缴足即可。
我们知道,2014年之前,注册公司实行实缴制,实缴制要求注册公司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需要有相应的数额。即公司设立时,投资者(股东)需要出具验资报告,同时规定实缴的注册资本金额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剩余的80%部分需要在两年内缴足。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设立时股东需要缴纳20%,即20万元,其余的80万元在两年内缴纳。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有限公司设立时以投资者(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金,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市场管理部门不再要求公司股东提供验资报告,也没有首次出资20%的限制。而认缴注册资本的时间,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可以是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缴足即可。
按照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规定,公司注册时,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可以一分钱不用缴纳就可以注册,并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实缴时间缴足即可。但股东没有实缴的注册资本在公司财务账面上的实收资本为零。
不同的出资方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者(股东)既可以用货币资金出资,也可以用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而且取消了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投资者(股东)可以用无形资产和实物资产全额出资。
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注册公司股东出资100万元,可以根据股东现有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出资方式,比如,股东用知识产权出资80万元,用货币资金出资20万元;或者全部用知识产权出资,则股东不需要出资1分钱就可以完成全部的出资。
另外,投资者(股东)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的,需要将货币资金出资足额存入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果股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总之,注册公司资金100万元不需要存100万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需要按照认缴的金额缴纳资本金,另外认缴资本的出资方式即有货币资金出资,也有无形资产和实物资产出资,并按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时间出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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