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按照个税规定,个人股东获得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时,依法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最终股东能够拿到的钱大大缩水,不少股东为了规避这部分的税款,往往会采取一些错误的做法,比如向企业借款等,但这样的方式不但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反而还会给企业带去很大的风险,很容易引起税务稽查。
其实税收筹划是个较为复杂的课题,从企业架构到税收政策的应用,都得提前安排好才能达到节税的效果,这需要对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的比较细致的专业人士才能达到你想要的效果,而且政策都是不断变化的,可能你之前有节税效果的操作,到后来也可能成为你的负担。
小编来个抛砖引玉,希望在这个平台上有更多的专业人士给你提供思路
一、企业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本身就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按照收入减除成本费用等开支,按照这个应税所得找对应税率,交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而有限公司则要先交完企业所得税,才可以对税后进行分配,这个税后利润分红还得交20%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负肯定更重。
案例分析:
某企业高管李先生,年薪200万元,其中,年专项扣除金额为4万元,年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6万元,则李先生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200万-6万-4万-6万)*45%-18.1920≈64.6万,税收压力大!
如果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与用人单位商量,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成咨询服务费等,以公司对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务。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了核定征收个税,核定税率为10%。
那么,李先生需要缴纳税款如下:
增值税:200万/(1+3%)*3%≈5.8万
附加税:5.8万*10%=0.58万
个税:200万/(1+3%)*10%*20%-1.05≈2.8万
纳税总额约为9.18万
节税50余万,节税比例高达90%
企业如何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二、用工资、奖金等收入代替现金分红
我们都知道,工资薪金所得有个5000的起征点,还可以扣除五险一金,还有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把应取得的分红用工资或者奖金的形式发放给股东,税负通常回低于直接现金分红的,具体的案例计算,小编在之前的问答中有过回答,就不再重复举例了。
三、把应分红的钱借给股东
股东可以用借款的形式把钱拿出来,当然这个在年底还是需要还得,因为股东借钱超过一年不还的话,同样会被认定为股息红利所得征个人所得税。而且,这并没有完成资金所有权的转移,你的反复的借和还,也比较麻烦。
总之,税收筹划都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去进行操作,小编给你提供的就只有这3个操作办法了,切不可偷税漏税,不然就得不偿失。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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