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而取得全年一次性年终奖的个人在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存在合并计税还是单独计税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毕竟不同的征收方式,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结果也是不同的,当然与每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金额有着直接的关系。
我们知道,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合并计税,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种是单独计税,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该项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年终奖在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中如何选择更有利。
我们用两组数据看一下。有A、B两位员工都取得了20000元年终奖,其中A员工年薪为5万元,B员工年薪为15万元。分别用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来计算A、B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1、A员工合并计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元+20000元—60000元)*3%=300元。
A员工年终奖单独计税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元*3%=600元。
A员工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多缴纳=600元-300元=300元。
2、B员工合并计税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元+20000元—60000元)*10%—2520元=8480元。
B员工单独计税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元-60000元)*10%-2520元】+20000元*3%=6480元+600元=7080元。
B员工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少缴纳个税=8480元-7080元=1400元。
通过上述两组数据可以看出(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当个人年薪工资低于60000元时,则取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合并计税更省税,对员工更有利;而当个人年薪工资高于60000元时,则取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更省税。
需要强调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单独计税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能采用一次。个人取得的一次性年终奖到底是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更省税,可以先考虑采用单独计税,如果计算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合并计税缴纳的更多,可以对计税方式进行修改,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总之,个人取得年终奖是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还需要根据个人取得的年薪、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也就是说,哪种计税方式省税就选择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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