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是不是需要交纳税金,交纳多少税金是公司股东非常关心的问题,毕竟这不是一笔小的数字。应该说,不同的组织形式其股东分红缴纳的税金也是不同的,也就是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等投资者缴纳的税金是不同的。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一、自然人股东分红应交税金。自然人股东分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人股东从非上市公司取得分红的,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股东取得的分红,由企业按照股东取得分红金额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一种是自然人股东从上市公司、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及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根据自然人股东持股期限执行不同的税率,以及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即:
1、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法人(居民企业)股东。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也就是公司为法人股东的,其取得的被投资企业的股利分配是不需要企业所得税的,是免税的。
三、自然人股东投资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归自然人股东所有,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强调的是,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总之,股东分红需要缴纳多少税金,需要根据股东的身份,以及股东取得的股息、分红是来自于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股东持股的时间等相关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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