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显示有劳务报酬,实际并没有收到款,什么原因?

个税显示有劳务报酬,但个人却没有收到钱,有两种可能,即被拖欠了劳务费,或劳务代理公司(中介公司)为平衡税负,以其他个人的名义进行个税申报。那么,无论是被拖欠了劳务费(工资),还是代理公司(中介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时的张冠李戴都是违法的行为。

个税显示有劳务报酬,实际并没有收到款,什么原因?

个税系统有劳务报酬,但没有收到钱,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核查和申诉。我们知道,随着个人所得税APP的上线,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人们可以通过登录个税APP查询系统,会发现个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存在的问题。现实中,类似于题主的问题,即明明没有取得过劳务报酬,但却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中有纳税申报的记录。税务机关接到申诉时,一般会要求代扣代缴企业进行自查,查实后则需要做纳税调整。

举个例子。比如,某企业为推广企业的产品,通过中介公司聘请明星或网红代言或推广企业的产品,并支付相关的劳务费用。中介公司需要为明星或网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平衡税负中介公司,将应由5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分摊到10个人甚至更多,实现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个税显示有劳务报酬,实际并没有收到款,什么原因?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取得收入的80%确认为收入额,属于综合所得。劳务报酬可以根据取得收入的频次来确定分次或按月确认收入,且按次或月份预缴和申报个人所得税,年终时按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税系统有劳务报酬,但没有收到钱,可能被拖欠了劳务费。作为提供劳务服务的个人,应清楚自己是否存在已经提供劳务,但还没有收到劳务报酬。如果个人提供了劳务并向用人单位申报和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但却没有收到这部分劳务报酬时,应主动向用人单位索要,以及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劳务费的行为。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的劳务报酬,被拖欠劳务报酬的当事人还需要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等相关资料。毕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的就是证据。

个税显示有劳务报酬,实际并没有收到款,什么原因?

总之,个税显示有劳务报酬,但没有收到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劳务公司(中介公司)为平衡税负的张冠李戴,以其他个人的名义进行纳税申报;另外一种是被拖欠了劳务报酬。无论是张冠李戴的个税申报,还是被拖欠了劳务报酬,都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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