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损失会计处理的借贷方向,借方反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废品损失,包括实际发生不可修复废品的全部生产成本和废品修复费用等,贷方反映企业收回废品的价值。废品损失属于成本类科目。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论由于机器设备、员工的操作过程、原材料质量等相关因素都会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产品使用性能降低,使产品质量不合格最终降为废品,从而导致废品的发生,而形成的废品损失。
废品损失分为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和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可修复的废品是指经过修复可以正常使用的产品,或可以通过降价的方式进行销售的产品。而不可修复的废品一般是指不可恢复产品原有的性能,或修复废品的成本过高得不偿失,或者没有修复价值的废品。
比如,某生产制造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设备出现故障,导致一批产品质量不合格,出现了废品。经过生产、技术和质检等部门对废品进行分析后,确认有20%的废品没有修复价值,只能做报废处理;其他80%的废品可以修复。财务部门根据生产资料测算出,这批废品的直接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直接燃动费等直接成本为26000元,以及后期的修复费用为3000元。不考虑间接损失。企业不可修复废品损失收回价值200元,保险公司赔偿1000元。计算其产品的废品损失。
企业废品损失的借方发生额为26000元*20%+3000元=8200元,其中可修复废品损失的修复费用为3000元,不可修复废品损失26000*20%=5200元。
废品损失的贷方发生额=200元+3000元=3200元。
企业实际废品净损失=8200元-3200元=5000元。
企业在及时计算废品损失时,其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5200元,可以按照废品所耗用的实际成本计算,也可以按照废品所耗用的定额成本计算(采用定额成本时)。月末在进行会计处理时, 由废品损失的借方转至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贷方。
可以修复废品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不能计算为废品损失,也就不需要计算产品生产成本,也就不需要做成本转出。而修复产品所发生的修复费用,需要计入“废品损失”的借方,其收回的价值和保险公司的赔款3200元,由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借方。
根据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废品损失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生的,以及产品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还包括可修复废品在修复时所发生的修复费用,扣除收回废品的残值和应收赔款后的净损失。
需要强调的是,经过企业相关部门鉴定为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销售的产品;产品入库后由于企业保管不善导致产品品质下降的产品,以及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产品性能发生变化的产品,不能当做废品损失。
总之,废品损失借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以及可修复废品所发生的修复费用;贷方发生额反映处置废品收回的残值,以及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废品损失期末一般没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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