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老板明明已经有企业了,还是会注册很多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主要就是企业大了之后,很多业务对接的企业不同,比如说一些企业是必须要求一般纳税人专票的,就可以用原企业开,而有的企业是能够接受普票的,就可以用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来接,这样一来就能够享受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政策,并且为企业本身减轻税负压力。
比如说甲公司是一家设计公司,长期与乙公司合作,乙公司是可以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甲公司通过在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了核定征收政策,并将乙公司的业务分包给在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由于在园区成立的这家个人独资企业是直接定额核定个税为0.9%的,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成本进项的,直接按照开票额的0.9%来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即可。
注: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没有分红税,并且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是能够享受我国推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的,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在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缴纳了个人经营所得税之后就可以直接将账户中的资金转到法人的个人卡中,不需要额外交税!
其实也会有人问到,不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已经取消了吗?实际上并不是取消了,只是收紧了。比如说重庆园区,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依然能够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9%,也就是说年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万的话,只需要缴纳500万*0.9%=4.5万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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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核定征收是直接按照开票额乘以核定的税率来计算税负的,而不是利润乘以核定税率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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