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核定征收的问题受到了很多企业的关注,特别是之前在上海园区注册过个人独资的企业,去年上海暂停了新办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并且保证在入驻满一年可以核定征收。但是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通知,只要是投资性质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都一律不能按核定征收走,只能查账征收。通过这件事情之后,我国对核定征收的应用更加严格了,之前能够核定征收的区域,现在大部分都不能取消了核定。
那么之前核定的企业现在要怎么处理呢?目前重庆几个园区的处理方式是不超过开票额不超过120万的企业正常核定征收,开票金额超过120万的企业可能会需要上门核实业务的真实性,再看是否能够核定征收。
从这里就能看出,企业要是还想申请核定征收政策的话是相当困难的,特别是出表系统上也显示核定的,现在基本是不可能了,那么企业为什么那么看重核定征收这个政策呢?
这也是因为核定之后,企业缴纳的税负要低很多,正常的查账征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一般都是根据企业的营业额与成本来计算利润,缴纳利润的25%,而一般的服务行业成本票没有多少,而且还有一些支出由于没有发票,导致企业的利润虚高,这样一来,所得税自然就高了。
但是核定之后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负就低得多了,核定征收是直接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来计算所得税的,比如说某设计类型的企业申请了核定征收,当地对设计行业采取的是定额核定,直接核定税率为2%,如果该设计企业开票额为300万,那么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税费就为6万元。
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企业想要核定的原因,但是现在大部分区域都取消了核定,不再出表,系统也不显示了,企业也应该寻找其他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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