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都会选择用个人独资企业来分包业务,因为现在个人独资企业在一些地方是能够申请核定征收的,核定之后的税负相对来说比较低。而且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少、注册注销流程简单、税率低、税种少。一般正常的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负在20%~40%,但是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之后,个人经营所得税仅为0.6%。
有的客户可能心想我是一个有限公司怎么能享受这个政策呢?实际上只需要在园区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将企业的一部分业务分包给这个个人独资企业就能够享受到这个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核定征收政策正在慢慢收紧,现在大部分的园区都是对成立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个科技公司接了一个300万的项目,并在园区成立了一家科技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将这个项目分包给这个个人独资企业,这样就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政策了,那么这300万的项目需要缴纳多少税金呢?
增值税(目前减免至1%):300万/1.01*1%=2.97万
附加税:2.97万*12%*50%=0.18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0.6%=1.8万
综合税负为:4.95万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核定征收是直接按照企业的开票额来进行核定的,而不是按照企业的利润来核定的。
园区除了核定征收政策还有奖励扶持政策,目前在园区当地成立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奖励,目前奖励的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的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的地方留存为40%,当月缴纳,次月奖励!
上面的这些政策不仅能为企业节税还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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