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里面包含了很多类型的企业,像施工、设计、工程管理、评估、装饰等。建筑行业的利润点很多,但是利润高同时也代表了税负高,而且建筑行业的不同企业所面临的税负压力也不同。
虽然有一些进项可以抵扣税费,但是有些时候进项取得也是比较困难的,这些只要是从事这些行业的应该都知道。
我总结了一下,问题基本都出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材料供应商有的是个人或者小规模,所以要取得进项比较困难,而且相对来说,这些个人或者小规模的价格要更低一些。
二是人工成本支出比较多,特别是一些现场的工人,基本都是现金结款,所以没有办法取得有效的成本。
三是一些居间费用、招待费用或者其他的一些费用支出不能取得发票或者不能全额抵扣,这也是导致利润虚高的原因之一。
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也会导致企业的税负压力大,之前建筑行业算是虚开的重灾区,但是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后这条路就被堵死了,在这样的形势下,建筑类企业的税负压力要怎么解决呢?
首先是解决企业的成本问题,也就是降低企业的所得税。
目前在《财税》对接的园区中,企业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来申请核定征收政策。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核定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税负为0.6%,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综合税负为1.65%,这里完税之后,可以直接到法人的账户上自由支配。工程管理、建筑设计、采购等方面缺少成本都可以成立相应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来解决。
还有一些人工费用、劳务费用这些正常用个人独资企业开不出来,这个就可以用自然人代开解决,自然人代开的综合税负在1.56%,每人每年可以开5000万,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代开只能开普票!
二就是运用一些税收奖励政策解决企业的增值税问题,目前没有什么方式是能为企业大幅度的降低增值税的,只能依靠地方的税收奖励才能降低一部分。目前在《财税》对接的园区中成立有限公司,不需要在实体办公,就能享受到增值税与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政策。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地方留存为40%,奖励比例为这两者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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