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自然人代开这么受欢迎?其实还是因为现在个人与进行的业务往来多了,而很多自然人觉得成立企业太过麻烦,签的协议大多都是以个人的名义签署的。但是甲方在付款的时候可能会对个人有要求,比如说要求需要6%的专票或者对公转账等等,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
一般来说个人是不可能开得出6%的发票的,正常到税务代开的票据一般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能有专票,而且企业给个人转账也只能转到自然人的银行卡中,这样一来就不可能对公转账,但是为了能够收到这笔款,个人也会想一些办法。比如说挂靠到一家服务企业,让服务企业帮忙开这笔款,然后给这家服务企业8%的税点。其实从表面上来看,这个没什么问题。但是实际上这个挂靠是有疑点的,如果服务企业被查,那么受票方也会被要求协查,这张票肯定会作废,而且还需要提供新的票据,同时还会面临一定的处罚。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而且还不少,那么个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要怎么避免呢?
第一就是跟甲方商量,看能不能用普票解决,直接用自然人代开来处理这个问题,目前自然人代开综合税负仅为2.46%,并且当场出完税证明,不需要个人到场,每人每年限额为5000万!
第二种就是甲方必须要6%的票据,而且全年的业务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方面的奖励,现在有限公司的增值税能够奖励给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为50%。
也可以将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代开的政策相结合,将应税所得额控制到100万以下,就能享受到所得税缴纳2.5%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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